2009年4月8日星期三

文法学院2009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外语听力测试: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由研招办通知)。
2、专业课笔试:4月11日下午3:30,教学J5号楼 207室。
3、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1)经济法学专业:4月11日,上午8:00,教学J11号楼309室。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4月12日,上午8:00,教学J11号楼309室。
二、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5X70%+复试总成绩/2X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注:复试总成绩包括外语50分(其中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面试5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或面试备考室。
2、考生进入考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不准携带其他资料。
3、考试须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答题。
4、综合面试采取口试形式,面试按考生抽取的顺序号依次进行,准备时间为10分钟。
5、2009年4月11日—2009年4月12日选择指导教师,填写《选择导师申请表》(专业课笔试时发放该表),并于4月12日上午8:00前提交。
硕士生指导教师简介,详见J11号教学楼3楼文法学院宣传板,或者访问文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
6、4月13日复试结果公示。公示地点:文法学院宣传栏(J11号教学楼3楼)。
文法学院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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