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8日星期五

关于重申自觉抵制论文抄袭、剽窃的公告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树立良好学术风气,近日对2009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委托中国知网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了审查,发现部分学位论文存在较为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本着“治病救人”原则,经研究,鉴于第一次试行检测,给予相关同学修改论文的机会,修改后再行检测,若仍存在严重抄袭、剽窃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希望所有同学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端正学习态度,遵循学术规范,自觉抵制论文抄袭、剽窃等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文法学院

2009年5月8日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关于WEST LAW 数据库开通使用的通知

为方便文献检索,我院已经购买WEST LAW 数据库,并已在校内网开通使用,请大家积极使用。本次有效期至2010年4月8日。

请点击进入:WEST LAW 数据库

文法学院
2009年5月5日

2009年5月4日星期一

文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位论文写作,培养学术道德,提高论文质量,现就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理措施做如下规定:

一、学术不端行为认定
1. 全部或主要部分(占论文正文字数的50%以上)抄袭他人论文、著作等文献资料。
2. 连续引用原文100字以上,或概况引用200字以上,但不加注释标明,累计字数占论文正文的3%以上。
3. 引用他人论文、著作等文献资料,虽予以注释标明,但累计字数占论文正文的30%以上。

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1. 符合上述学术不端行为第1项者,取消答辩申请资格,三个月内不受理答辩申请。
2. 符合上述学术不端行为第2项,累计字数占论文正文的30%以下者,修改论文,两周后、三周内重新提交检测,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答辩申请资格,三个月内不受理答辩申请;累计字数占论文正文的30%以上者,取消答辩申请资格,三个月内不受理答辩申请。
3. 符合上述学术不端行为第3项者,修改论文,两周后、三周内重新提交检测,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答辩申请资格,三个月内不受理答辩申请。
4. 不服上述处理结果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导师会议审议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票为有效。

三、未尽事宜由导师会议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文法学院
2009年5月4日

2009年5月3日星期日

关于召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的通知

2009年环境法年会将于8月3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召开


发布日期:2009-04-16(第一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教育的发展,促进“五型社会”(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型社会)的法治建设,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拟定于2009年8月3~6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召开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同时召开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三届会员大会,进行理事会换届工作。这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昆明理工大学联合举办,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其主要研讨内容如下:  1.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主要研讨有关“五型社会”与法治建设、生态法的法理研究、生态化方法、生态人理论、生态伦理、生态损害、生态补偿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等问题。  2.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法律问题。主要研究《森林法》的修改、林权改革、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动物福利法、生态恢复整治(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防护林建设等)、自然保护区、湿地立法、生态功能区等法律问题。  3.环境资源法教育和教学问题。主要研究环境资源法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环境资源法教学方法、环境资源法诊所、环境资源法学科点建设、环境资源法学生就业情况、大学生环境保护组织等问题。  4.其他环境资源法问题。主要研究农村环境法制建设、经济危机背景下的环境法制建设、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全球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法制建设、妇女环境保护、民族环境保护、社区环境保护、少数民族环境保护、国际环境资源法、外国环境资源法、比较环境资源法等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研究。

  二、参加会议人员

  凡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从事环境资源管理、环境资源法制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工作的同志,其他有关的研究和实践工作者等,均可以参加会议。会议规模约150人。凡提前寄交会议回执并到会缴纳会务费者,由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其他参会者原则上自行解决食宿。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9年8月3日-6日(周一∽周四),8月3日报到,4~6日举行会议讨论。  会议地点:昆明云安会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石安公路马街路口,距机场8公里,距火车站6公里,距昆明市中心约6公里。电话:0871-8171666)。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缴会务费每人500元,旅差和食宿费自理。  2.参会者论文请参照会议议题,于会前一个月(7月3日前)将论文录成WORD文件,通过电子邮件: RIEL2@whu.edu.cn" RIEL2@whu.edu.cn)交研究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印制。原则上每人以第一作者限投一篇论文,并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研究会论文”。论文需要提交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标题)。在论文截止时间以后完成论文的,请自行打印200份,在参加会议报到时交给会议秘书组。  3.请参会者填写好回执(附件1),于会前一个月之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寄至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的会议联系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将安排人员在昆明机场和昆明火车站接机(站),有需要接站的代表也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  4.会议承办单位将免费安排市内环境考察。  会议承办单位可帮助会议代表联系会后自费考察,考察项目如下:(1)洱海高原湖泊保护及丽江人与自然和谐状况考察(费用约1400元);(2)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保护状况考察(费用约1800元);(3)大理、腾冲、德宏生态旅游状况考察(费用约2000元)。与会代表自愿参加(以上费用不含机票。若乘坐飞机,则需加上机票款)。  5.由于年会参会人员较多,为使会议顺利进行,请大家按时提交论文和回执。

  五、联系方法

  1.会务联系:
 负责人:杨士龙,电话:0871-3801066; Email: lawyslkm@kmust.edu.cn   
联系人:李 丽,电话/传真:0871-3801942、13658858303, Email: kmlilian@126.com        吴满昌,电话:0871-3802893、13888637558; Email: wyuc@sina.com        
罗 薇,电话:13987178298; Email: 002987@sohu.com    
通讯地址:650224 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法学院  
2.秘书处和会议论文收集:   
负责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秘书长:李启家   
联系人胡斌:电话/传真:027-68752091;13387508812; Email: RIEL2@whu.edu.cn    通讯地址:430072,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3.会长:蔡守秋教授,Email: fxycsq@whu.edu.cn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2009年4月15日

附件:会议回执 (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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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

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为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学院将对所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如发现论文剽窃、抄袭等严重问题,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包括限期修改、推迟评审、推迟答辩、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等。希望各位研究生自觉抵制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注意:提交学位论文时一并提交论文电子版(匿名——文章各处不准出现研究生及导师姓名)。

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