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对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做如下规定。
一、提前毕业的程序
(一)由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提前一年毕业者,须在第三学期(9月份)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10月份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提前半年毕业者,须在第四学期(3月份)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4月份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二)提前一年毕业者,第三学期(12月下旬)进行中期筛选;提前半年毕业者,第四学期(4月中旬)进行中期筛选。
(三)根据学校的规定,向学校提出提前毕业的申请,履行有关手续。
(四)提前一年毕业者,第四学期(4月中旬)提交学位论文;提前半年毕业者,第五学期(10月中旬)提交学位论文。
论文两份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只要有一份不合格者即取消提前毕业的答辩资格。
二、提前毕业的条件
(一)向学院提出提前毕业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课程平均成绩在87分以上(基础外语除外)。
提前一年毕业者须修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第一学年学分,剩余学分保证第三学期修满;提前半年毕业者须修满《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学分。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身份已在正式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主题的论文一篇。
(二)向学校提出提前毕业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开题报告、中期筛选成绩为良好(87分以上)。
提前一年毕业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身份已在正式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主题的论文两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发表一篇,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校学报文摘以上刊物转载一篇。
三、附则
(一)答辩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支付。
(二)本办法由学院导师会议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导师会议决定。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1 条评论:
根据学校《关于办理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手续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办理提前一年毕业的手续相应提前:论文开题、中期筛选、向学校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等提前至10月15日前。提前毕业的条件不变,不符合提前毕业条件者取消提前毕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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